活着(葛优、巩俐主演)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长期以来,我的作品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我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我明确感受着自我的分裂,我无法使自己变得纯粹,我曾经希望自己成为一位童话作家,要不就是一位实实在在作品的拥有者,如果我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内心的痛苦将轻微很多,可是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也会削弱很多。 事实上我只能成为现在这样的作家,我始终为内心的需要而写作,理智代替不了我的写作,正因为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 这不只是我个人面临的困难,几乎所有优秀的作家都处于和现实的紧张关系中,在他们笔下,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状态时,他们作品中的现实才会闪闪发亮。应该看到,这过去的现实虽然充满了力,可它已经蒙上了一层虚幻的色彩,那里面塞满了个人想象和个人理解。真正的现实,也就是作家生活中的现实,是令人费解和难以相处的。 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也有这样的作家,一生都在解决自我和现实的紧张关系,福克纳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他找到了一条温和的途径,他描写中间状态的事物,同时包容了美好和丑恶,他将美国南方的现实放到了历史和人文精神之中,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现实,因为它连接了过去和将来。 一些不成功的作家也在描写现实,可是他们笔下的现实说穿了只是一个环境,是固定的、死去的现实。他们看不到人是怎样走过来的,也看不到怎样走去。当他们在描写斤斤计较的人物时,我们会感到作家本人也在斤斤计较。这样的作家是在写实在的作品,而不是现实的作品。 前面已经说过,我和现实关系紧张,说得严重一点,我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海盐,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余华的巅峰之作是哪部?《活着》让人难忘,还是《兄弟》更胜一筹
展开全文余华不是一个多么高产的作家,但作品却是少而精,他的小说就是很明显地写人性、写现实的生活,早期小说更有许多暴力、死亡、人性之恶,看让人看得很有味,值得让人细品。《活着》《活着》应该算是余华最出名的代表作了吧,这部小说所获的荣誉也很多。它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主人公福贵原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不懂事,又赌又嫖,早早败光了家业,后悔之际,母亲生病,他在请郎中的途中不幸被抓了壮丁,几年后好不容易回了家,才发现母亲早已去世,而老婆家珍却还对他不离不弃,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富贵虽然洗心革面要好好生活,但生活的苦难却接踵而至。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夫人输血,被活生生地抽死在医院;女儿在生孩子时因大出血死亡;老婆家珍没多久也跟着去世了;女婿因为工地事故死了。到最后,只留下了一个小孙子跟着他。但命运捉弄,最后连孙子也因吃豆子而被撑死了。说真的,当初看完这部小说给我郁闷的,这种轮番上演的悲剧就像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将人的希望一点一点地撕碎。光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了,还要面对这么多无情的苦难,世界真是太无情了。最后的生命里,只剩下垂垂老矣的福贵和一头老牛,他们仍在延续着生命,艰难地活着,一切的悲凉与无奈都已成过眼云烟。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会体验到各种悲伤的、痛苦的事情,但即使活着很艰难,也要以自己的方式完整地度过这一生。正因为艰难,活着才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得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以儿童的视角回忆了童年,它的结构来自于记忆中时间的感受。书中写的是主人公孙光林对基于家庭延伸出来的回忆,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同是一家人,却在相处中处处充满矛盾。还有那些在他儿时经历的苦难,青春时遇到的各种形形色色的人,都无在一个个事件中揭开了人性最残忍冷漠的无情,整部作品真实而深刻地剖析了人性与情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部小说也是充满了死亡和对人性的批判。弟弟孙光明为救人而死,父亲和哥哥却渴望政府表扬,想通过他的死亡来获取到大城市的机会;父亲孙广才好色贪婪,死在了粪沟之中;年少的挚友苏宇病逝于家中……作为先锋作家的余华在这部作品里对生命的描述十分冷峻甚至于残酷,对死之颤栗的刻画充满着摄人心魄的悲剧力感,整部小说因矛盾的内在而显得丰富和复杂,对生与死的描述有着余华式的冷眼描写与呈现。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嘶哑哑的声音在当初寂静无比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颤抖不已……再也没有比孤独的无依无靠的呼喊声更让人战栗了,在雨中空旷的黑夜里。《许三观卖血记》这本是我读余华的第一部小说,印象也是极深的,看的时候心里头一直惦记着炒猪肝配黄酒的滋味。这部小说如其名,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故事,他一生共卖了六次血,基本都是在遇到难以度过的难关时的选择。为了儿子,为了女人,许三观这个普通的小人物,经由这一次次卖血的抉择,充实了他的人物形象。许三观一生靠卖血度过了许多难关,但年老的时候却再没人要他的血了,这临近末尾的描写也是让人潸然泪下。许三观知道自己的血没人要时,精神有些崩溃了,他哭哭啼啼的,反复地要吃炒猪肝、喝黄酒,还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相比起《活着》这些作品,许三观这本书中有着难得一件细小温情,它不靠死亡的悲剧让人印象深刻,它没有尖锐的矛盾冲突,只是在写一些小人物的人生百态,脉脉温情抵过了炎凉世态。尽管也有一些不如意和挫折,但许三观最终战胜了命运带来的惊涛骇浪,呈现出了一种简单而结实的生活细节。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兄弟》什么才是最让人难受的,是得而复失,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是宋平凡的死。这部小说大概能把你看得太阳穴直跳。小说讲述了的是重组家庭中的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所经历的种种故事,主人公李光头不是什么正派角色,他是个流氓,他乱搞男女关系,投机倒把,疯癫情色,一生荒诞。这里面不仅社会是动荡多变的,人的行为和语言也是足够的荒诞无厘头。小说中,李光头、宋钢和林红的三角恋始终围绕全篇。宋钢是一个老好人形象,对父母好,对兄弟好,他善良、正直,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光头,却善无善报,最后自杀,还在遗书中原谅李光头,说“就算生死分离,我们还是兄弟”。宋钢父亲宋平凡则坦荡、正直、乐观,他的爱充满温情与勇敢,但最后也是落了个凄凉的下场。这部小说似乎弥漫着好人没好报的气场,总而言之,依旧是一部能把人看得郁闷的小说。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算天翻地覆慷而慨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对余华来说,这几部长篇小说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不过作品之间的评判还是很有趣的,有人认为《活着》最好,有人认为《在细雨中呼喊》才是最有文学性和艺术性的作品。你觉得哪部才是他最好的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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